法规生效与适用范围

TR EAEU 043/2017《关于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要求的技术法规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,其规定对欧亚经济联盟所有成员国具有强制约束力。该法规旨在保护人员、财产和环境免受火灾危害,并防止误导消费者。

适用产品包括:木材及木基材料、钢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、电缆的防火保护材料;非金属材质模制电气布线产品;便携式及移动式灭火器;自主灭火装置;消防柜、水龙头及关断阀;可运输灭火设备;火灾自动报警与疏散引导系统组件;自动灭火系统(含自主式、机器人式、模块化)技术设备;机器人灭火装置;消防员视力与呼吸防护装备;通用型、耐高温型、隔热型消防服及隔热衬里;手、足、头部防护装备(含头盔);高层救援设备;特种灭火工具;以及照明灯、热成像仪、声光信标等附加装备;消火栓、消防水带集水器与分水器、泡沫混合器、液压升降机等消防器材;烟气通风系统技术设备。

对于未被本法规覆盖的产品,仍须依据各国国家立法办理“消防”类合格证书或声明。

合规确认方式分为认证与自我声明两类。认证适用方案1c、3c、4c;声明适用方案3d、4d、6d。批量生产证书有效期为5年;单批或单台设备证书无固定有效期;声明注册有效期最长5年,单批产品声明亦无固定期限。所有合规文件信息须录入统一登记册,产品须加贴EAEU统一市场流通标志。

支持性文件须保存至少10年:自证书或声明有效期届满日起计算(批量生产);或自该批次最后一台产品售出日起计算(单批)。申请认证或声明所需文件包括技术条件、技术文档、所用标准清单(如适用)、技术解决方案说明(如未采用标准)、供货合同及运输单据(适用于3c、4c方案)、制造商授权协议(适用于1c方案)、材料及部件合规证明等。声明还需额外提供生产控制检测报告(批量生产情形)。

SERCONS公司拥有经认可的认证机构及扩展资质的检测实验室,可开展TR EAEU 043/2017项下产品的认证与检测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