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范围与目的
TR CU 011/2011是欧亚经济联盟(EACU)关于电梯安全的技术法规,旨在保障人员安全,并规范电梯及其安全部件在EACU成员国境内的生产、供应与销售。
该法规适用于客货两用及其他类型电梯,要求配备制动器、缓冲器、配重等防护装置。确认符合性为强制性要求,形式为EAC证书。
排除范围与认证方式
法规不适用于采用螺杆或齿条齿轮升降机构的设备,也不适用于专用于航空工程(含飞机)及复杂国防综合体的电梯舱体。
EAC认证按1c、3c、4c方案由经认可机构执行;已安装电梯的符合性确认则依据4d方案开展,形成EAC符合性声明。
安全要求与后续管理
法规要求电梯成套交付并附必备随附文件;电梯井道设备及技术间须限制非维保人员进入;须配置防护装置防止接触运动部件造成伤害;须实施定期检验、维修及紧急情况下乘客安全疏散措施。
已运行满规定期限的电梯,需通过分析评估其延寿、更换或现代化改造方案;现代化改造旨在使其技术状态达到TR CU 011/2011规定的安全水平。